11月11日—13日,由市疾控中心12名专业人员组成的3个督导组,对2008年1月1日以来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和疫情质量调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根据《扬州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要求,督导组随机抽取了5个二级医院、27个乡镇卫生院作为督导检查对象。检查结果显示,全市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1.6%,法定传染病网络迟报率为1.2%,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也不排除在少部分医疗机构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门诊日志登记不全,没有传染病登记本等,有待进一步督导管理。
(急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