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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毒源普查及突发中毒应急能力调查市级验收

 2007-07-13   3054  

    为确保全市毒源普查和突发中毒事件应急能力调查工作质量,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要求,2007年7月4日至6日,市卫生局组织市及县(市)区疾控中心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宝应县、江都市、仪征市的6家单位进行了毒源普查和突发中毒事件应急能力调查市级验收,6家被抽查单位有5家验收合格,1家不合格,市检查组对不合格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并于本月11号下午对其进行了再次验收。
    为全面、客观、公正、透明地进行毒源普查和突发中毒应急能力调查市级验收,检查前市疾控中心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扬州市毒源普查和突发中毒应急能力调查(市级)验收评分标准”,力求从根本上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扬州的实际情况,本次市级验收采用了调查询问、校验表格、现场核实的方式进行。验收的内容主要有:1、组织保障情况;2、填写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可靠;3、填写的方式是否正确;4、资料的来源是否有据可查;5、完成的进度情况。目前,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验收总结和相关材料将在7月12日前汇总上报。
(职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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