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国务院血防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巡回宣讲组在扬州市邗江区公共卫生中心举行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巡回宣讲报告会。市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血防办、疾控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技术人员、邗江区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邗江区各流行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各流行乡(镇)卫生院、防保所有关负责同志计100多人参加了这次条例宣讲活动。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省血地办主任胡晓抒同志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国务院血防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巡回宣讲组组长、中国卫生政治思想工作促进会副会长王环增作题为《宣传贯彻血防条例,依法推进血防工作》的重要报告。国务院血防办巡回宣讲组的专家分别就《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制定的总体思路及规定的主要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职责与任务,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方针、政策、策略和相关防治知识,单位及个人在血防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专题宣讲,并播放了《防治血吸虫病 构建和谐新农村》宣传短片,深入浅出地向听众展示了血吸虫病的危害和加强血吸虫病防治的紧迫性,会上还发放了《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活动调查问卷。
市政府副秘书长潘惠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国务院血防办巡回宣讲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国务院血防办各位领导、专家对《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必将对我市依法防治血吸虫病,提高血防工作的整体水平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潘秘书长对如何贯彻落实《血吸虫病防治条例》提出了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依法制定实施《扬州市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突出综合防治策略,明确防治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综合治理、使血吸虫病人、病畜得到有效治疗,人畜感染率明显下降,急性感染病例、钉螺面积和阳性螺点明显减少,血防综合治理项目要取得了显著成效。
(徐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