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卫生局重申禁止加工销售河豚鱼
2004-05-26
7181 来源: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下阳春三月,正值河豚鱼上市的季节。由于河豚鱼有剧毒,每年因食用河豚鱼中毒及死亡的事故屡有发生,对此卫生部发布了今年第二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据反映我市市区及各地仍有少数单位和个人违法经营河豚鱼,已成为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河豚鱼食物中毒死亡事故发生。日前,市卫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不购买、不加工、不销售、不食用河豚鱼。
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食用河豚鱼的危害性,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力量,加强对餐饮业和集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全面查禁非法加工、销售河豚鱼。对非法加工、销售河豚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
市卫生局再次重申: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加工、销售河豚鱼,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欢迎广大群众举报。
扬州市卫生监督所举报投诉电话:7343017 734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