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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防所开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学习活动

 2016-05-06   1983  

    为加强医疗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原卫生部2010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原卫生部),5月6日,皮防所对全所临床医生开展第二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学习活动。
    病历是医疗过程的真实记录,直接反映医生对疾病的判断和诊疗能力,是衡量医院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的客观凭证。本次培训旨在加强病案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此次培训基础上,皮防所将开展门诊病历抽查工作,规范病历书写行为,使病历书写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皮防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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