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3日,扬州市审计局检查人员一行2人来中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我单位主动提供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及附件明细等相关材料。
中心目前共收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拨款专项资金595.57万元,其中包含口罩、手套、防护服和其他防护用品等防护类支出5.28万元;检验检测类支出96.01万元;医疗设备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台式高速离心机、过氧化氢灭菌器、生物安全柜、数字PCR、毛细血管电泳仪等设备支出361.26万元;三辆疫情防控车购置支出75.00万元;慰问一线人员家属支出8.02万元;临时性补贴50万元。
经检查人员审查,中心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防护用品、检验检测耗材和医疗设备等一切有关疫情的支出,资金用途清晰明了,附件资料准备充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资金挪用等行为,得到审计人员的一致认可与好评。
(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