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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及农村环境监测工作督导

 2021-12-24   2833  

    根据全年工作安排,2021年12月中下旬,市疾控中心组织开展了我市2021年度生活饮用水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农村环境监测专项督导工作。
    本次督导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今年各项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导。就此次督导的情况来看,尽管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但各县(市)区均克服困难,完成全年生活饮用水的检验工作和水质监测数据的网络直报工作,并按照要求向社会公示。江都、仪征、宝应作为我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和农村环境监测项目点均能及时完成监测工作和技术分析报告,按时完成网报。
    生活饮用水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农村环境监测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相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督导组要求各地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继续保持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成度,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环境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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