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试行)》,5月12日,扬州市卫计委科教处处长陆爱民、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徐勤等一行5人,对仪征市疾控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及备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审查等形式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布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设施设备、废物处理、菌(毒)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疾控中心近年来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希望该中心实验室能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防范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安全和公众健康。
(仪征市疾控中心 王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