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上岗前体检越来越被企业重视
春节刚过,企业招工逐日升温。自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诉劳动者。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前提下,现时无论是企业亦是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的法制意识日趋理性,自我保护能力也日益增强,企业越来越重视工人的职业性上岗前体检。
我中心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本身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规定了各工种人员上岗前健康体检的项目;同时及时准确地为企业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截至目前为止,我中心仍是扬州市区唯一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检查中心成立后,其体检环境、仪器设备、体检质量及服务功能将会上一个新台阶。
做好上岗前体检,一是为了保护劳动者。通过上岗前体检筛选职业禁忌症,即鉴别劳动者是否因现有疾病不宜从事某项工作,否则容易造成职业病或加重加快原有疾病的损害程度。例如,患有贫血或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的人不应从事铅、苯、放射等作业;孕妇不宜接触二硫化碳、放射线等等。二是为企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及时提醒企业不要使用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否则日后劳动者如得了职业病则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朱月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