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和农药中毒全面实行网络直报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我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精神,
为做好我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责任直报单位,须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含农药中毒)网络直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逐级审核、确认的分级管理制度进行报告。
报告要求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承担各自辖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网络直报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系统中各级各类型网络直报用户的统一管理工作,规范网络直报用户的帐户管理及其相应的权限分配工作,保证网络直报系统的信息安全、运行效率和质量控制。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各类报告卡的报告时限要求,把报告卡报送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网络直报;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进行实时报告和信息监测;急性职业中毒、职业性中暑等急性职业病实行月汇总和零报告;《职业病报告卡》实行月汇总制度(包括急性职业病,重、特大事故的个案病例),如该月内无急性职业病发生,应进行零报告;各类职业病病例(包括农药中毒病例)报告均在确诊后15天之内由诊断机构进行网上直报。
(职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