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宝应县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管理状况,规范全县艾滋病检测工作,6月20日-21日,扬州市疾控中心督导组一行5人对宝应县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四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按照《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督导调研表》要求,采取现场查看和询问的方式,对4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人员培训、检测规范性、记录完整性、质量控制及生物安全防护、样品管理及保存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现场反馈。
督导组对该县的艾滋病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督导组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仍然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江苏省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自查,以及时发现和整改检测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逐步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及检测工作的严谨性,为更好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需求奠定基础。
(宝应县疾控中心 许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