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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8-08-28   105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血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拟订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及检查督促。
(二)负责全市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包括疟疾和国外输入性恶性疟)和地方病疫情处理。
(三)负责全市血地寄防经费管理、分配和使用。
(四)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扬州市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扬州市血防办)。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查灭螺工作:查螺面积16771.14m2 ,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8.20%,成立市级查螺专业队进行重点滩块查螺和灭螺质量控制,解剖钉螺31247只。药物灭螺面积共3467.76万m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23.85%,环境改造灭螺71.53万m2,消灭钉螺面积77.33万m2。
2、查治病工作:完成血清学查病79799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6.40%,其中血检阳性人数566人;粪检查病11247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8.39%,没有发现阳性病人;晚血救助231人次。
3、江滩野生动物监测工作:在我市沿江五个县(市、区)的10处江滩连续开展了三次调查工作,投放6000个捕鼠夹或笼,共捕捉老鼠69只,没有查出阳性。
4、完成哨鼠预警监测工作,除省16个哨鼠预警监测点外,市血防办于5-9月份在全市沿江5个地区每月选择10个重点环境进行哨鼠预警监测,到10月底为止共完成省哨鼠预警监测5次16个环境,市哨鼠预警监测5次覆盖19个环境。
5、实现高邮市、宝应县血吸虫病消除标准目标。
6、健康教育:全市共印发宣传材料44.44万份,刷写宣传标语、宣传栏1575条,在高危地带设置血防警示器120个,广播、电视等宣传218次,血防课件73篇,上血防知识课215次,血防作文1218篇,血防黑板报85期,血防主题班会139次,血防专题活动160次,先后开展“疟疾宣传日”、“碘缺乏病宣传日”、“血吸虫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受教育达145.04万人次。
7、技术培训:全市举办各类培训班167次,参加培训5899人次,其中市级培训班2次。

 
第二部分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50.7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0.67 万元,减少 7.61 % %。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净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有所降低等正常因素导致2017年收支总额的减少。
(一)收入总计 250.7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45.77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16.67万元,减少 6.3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净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有所降低等正常因素导致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 5 万元,为本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 4 万元,减少 44.44%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附属独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本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无资金。
(二)支出总计 250.77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242.95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和开展专项业务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 21.7 万元,减少 8.2 % %。
2.住房保障(类)支出 7.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03万元,增长15.17 %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本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收入合计 250.7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5.77万元,占 98%;上级补助收入 5 万元,占 2%;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支出合计 250.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09万元,占35.13%;项目支出162.68万元,占64.8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5.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6.67万元,减少6.3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净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有所降低等正常因素的变化导致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24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6.67万元,减少 6.3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净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有所降低等正常因素的变化导致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的减少。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2.71万元,支出决算为 24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7.1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追减调整和专项业务经费的追加。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63.76 万元,支出决算为7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8.0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正常追加。
2、医疗卫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11.4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4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医疗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5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防病经费为年中追加。
   (二)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4.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8.57 %
2、住房保障(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 1.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3.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2.0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5.7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6.67万元,减少 6.3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在职在编人员净减少1人,人员经费支出有所降低等正常因素的变化导致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的减少。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82.71万元,支出决算为 24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7.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追减调整和专项业务经费的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3.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2.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1.0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 辆。
3.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万元。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28万元。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 批次, 13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及省业务专家。
扬州市血防办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4.3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决算增加4.37万元。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 203人次。主要为召开血地寄防业务工作会议。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比上年决算减少 0.15万元。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96人次。主要为培训县、区血地防专业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扬州市血防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07万元,比2016年减少 0.93万元,降低 7.75%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 %支出决算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降低) 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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