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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2020-12-02   18437  

编号
采购项目
预算(万元)
单位
数量
性能要求
1
实验室纯水机
100
8
1、 用于理化、微生物实验室实验用水和实验器皿洗涤用水的供应;
2、 微生物实验室,纯水机产生的水应优于国家标准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中二级水标准4套
3、 理化实验室,纯水机产生的水应优于国家标准GB/T33087-2016《仪器分析用高纯水规格及试验方法》的指标要求4套
4、 制水量大于1.5L/分钟,储水可达60L
5、 具备可移动取水手柄,可实时显示制水水质参数
6、 具备多级净化以及在线紫外杀灭微生物功能
7、 具备在线监测以及水质报警功能。
为必需满足项;同时要提供项2017年以来投标型号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关标准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中心新大楼实验室纯水机将于12月4日(周五)下午进行二次竞争性磋商,请报名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经营公司证照、生产企业证照、相关授权,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邮箱等
2、上述性能要求响应说明文件,附彩页等证明文件;
3、设备报价
4、免费质保年限(请注明是否包含所有试剂耗材和零配件);
5承担过同类型纯水机项目的证明文件(以合同或发票为准,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盖公章);
以上文件一式五份请于124下午14点30分送至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9办公室,咨询电话:0514-8082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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