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DR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 万元
最高限价:13 .8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 12 月 7 日 至 2021年12 月14日
地点:自行前往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1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号楼131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7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已报名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磋商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信息。
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项目各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联系方式:王科长 0514-808289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
名 称: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王科长 0514-80828933
地址:邗江区上方寺路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