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省血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组织血吸虫病恢复传播阻断标准考核验收组一行5人对广陵区恢复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广陵区曾是我省血吸虫病较重的流行县(市、区)之一,自50年代起,广陵区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过多年艰苦努力,于80年代初达到了国家消灭血吸虫病标准。1980年以后,由于长江流域多次发生特大洪水,上游大量钉螺的扩散,致使广陵区归江水道部分滩面出现钉螺面积回升。针对这一情况,广陵区区委、区政府按照《江苏省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和传播控制地区疫情回升评估与处理方案(试行)》和《扬州市血吸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要求,加大领导力度,卫生、水利、农业、财政等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组织人员,增加经费投入,落实防治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周边地区联防联控、强化各项防治措施落实等5个方面着手,大力开展血吸虫病重点项目的实施,主要经历了全面防治和血防中长期规划实施两个阶段,到2007年春季,灭光了全部复现钉螺,同时对五十多年的血防资料进行了整理和归档,重点建立了2004-2007年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血防工作档案资料,为全区恢复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考核奠定了基础。
考核验收组按照《我国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标准》、《扬州市恢复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及传播控制达标考核评估验收方案》,通过螺情、病情、血防资料等现场考核和综合评价,认为广陵区、镇、村三级血防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广陵区血吸虫病螺情和病情均恢复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的指标要求。
广陵区恢复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的成果来之不易,我们要充分认识血防工作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要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规定的职责,提高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水平,继续高度重视和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和投入,落实好有关血防经费政策,使广陵区的血防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
(广陵区血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