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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预算代码:508014)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7-03-24   929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XX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按《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处理。在具体数据处理时务必保持表间、表内的逻辑一致性。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XX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医学检验中心工作职责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是市卫计委下属的公益性全民卫生事业单位,由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管理,是全市最高的临床医学检验权威专业机构。本中心成立于1985年,负责全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医院检验科业务管理、临床检验的教学和培训、医学检验的科学研究和扬州市临床检验社会化服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受市卫生局委托抓好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检验科的临床检验质量管理工作。
   1、按照《江苏省医院检验科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发挥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搞好全市检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工作。
2、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检验科的管理,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级室间质评回报率达100%,总及格率≥95%;二级以下各类医疗机构室间质评回报率≥95%,总及格率≥90%。
3、本单位部、省级生化考核成绩,微生物质评,PCR质评,血液、尿液、免疫质评合格,单项出控次数≤2项。
4、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发生技术差错事故,努力实现临床检验标准化管理。
(二)扬州市临床检验社会化服务工作
1、做好中心门诊及健康体检医学检验工作。
2承担全市12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临床检验业务。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人员编制情况
    1、医学检验部下设梅岭门诊分部、新城门诊分部、顾庄门诊分部等三个分部。
    2、无下属单位
3、中心人员编制核定12人,为全额拨款的预算管理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依据扬州市财政局(2016)36号《关于编制2017—2019年部门收支规划和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可通过网站查询。
第三部分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填列。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47.8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47.8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47.8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447.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支出预算总计 447.8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47.82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68.5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3   万元,增长(减少) 19.36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79.3 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447.8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47.82   万元,占 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       万元,占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万元,占       %;
其他资金             万元,占       %;
上年结转资金         万元,占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47.8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8.52 万元, 占 37.63%;
项目支出    279.30 万元, 占 62.37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万元,占       %;
结转下年资金         万元,占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47.8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447.8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其中:
(一)医疗卫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支出 427.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3.64 万元,增长5.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12.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44 万元,增长 23.62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引起计提基数的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支出 5.92 万元,上年相比增加 0.99 万元,增 20.0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引起计提基数的提高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支出 1.98万元,上年相比增加 0.26万元,增 15.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引起计提基数的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68.5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4.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14.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47.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7.33 万元,增长 6.5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68.5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4.1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部门预算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14.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降低) 0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公务接待费支出 0.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4 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 万元。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5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增加了全市在岗检验人员“三基知识”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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